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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006

    老外就是被宰的

    昨天和老大一起去城隍庙买点小工艺品,好带出去送人,亲身感受到了老外在城隍庙惨遭痛宰的情形。
     
    情景一:在一个小商品商场一楼,一个外国中年妇女在询问一条珍珠项链的价格,回答是 40 USDollars。老外问How much chinese Yuan?回答:400 Yuan
     
    情景二:路边的一个小商铺,也是一个中年的妇女看中一套小灯笼,4串,每串5个,我看批发价3元最多了。老板开价40,老外不同意,说20,老板说30吧,老外坚持20,老板最后说就20了。我跟老大说,这破玩意儿竟然2。不知老外是不是看到我的表情了,20也不要了,径直走了,老板一个劲在后面追……
     
    情景三:不知道是什么工艺品,老板说38,老外说30,老板说好的,老外冒出一句:30 Yuan,Surprise!
     
    情景四:在城隍庙中心区的商店,一个柜台后的小姐主动用英语和我打招呼,我见机用粤语问她一个圆的金属纪念章多少钱,她说80,我和老大听了就走,她在我身后叫50,30最低了。我问老大,如果我问价用的是普通话,她开价会是多少
     
    套用红楼梦里的一句话评论城隍庙这里的老板们:“上上下下长着一对势利眼”,只认老外,不认老中,我们走了老半天,没人主动招呼我们,还有一家铺子叫我们要看进去看,别堵在门口,气愤虽说赚老外的钱是没错,但这样痛宰、这样翻我们白眼,未免良心缺失了些。我在两元店买了一个金色小算盘的钥匙环,当时还在考虑是不是买贵了,后来发现在小商品批发中心开价到8元,城隍庙中心区开价20,离谱得一塌糊涂!小吃就不说了,连我们一起宰,每人45块,吃的尽是最低档的东西!
     
    老子下次就在德国开个城隍庙!
    9-9-2006

    文化营销

    看了唐笑这个唯一给我惊喜的超女的所有比赛片断,发现她声音最好的歌曲是在杭州赛区50进20比赛时唱的《Waiting for life》,之后所有比赛的的音色黯淡了许多。而恰恰是50进20的比赛她被淘汰了,只是后来由于天娱“霸王合同”事件被候补进了20强。当时她感慨“唱得好比唱什么更重要”,但把所谓的“气声唱法”当作“唱得好”的话,无疑是观众的可悲。唐笑有一个唱歌很专业的母亲,她的演唱技巧也很出色,而最吸引人的却是她的舞蹈。她一直坚持自己演出的作品出自音乐剧,却没有坚持音乐剧应有的声音特色。探究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很多文艺工作者,包括超女的一些评委只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做出的误导性的评论。

    今天下午看了期《头脑风暴》,正好谈到了我最近在思考的文化营销的问题,以上海双年展为主要案例,讨论如何把金字塔尖的艺术带给广大的受众,培养一大批懂艺术的群体,“艺术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在节目中,主持人做了一个小调查,上海双年展亏损的原因何在,64%的人选择了“营销水平低”。的确,一个好的营销能够让任何一种文化广泛传播,这种文化无论雅还是俗,所以当我们要把金字塔尖的艺术精品让更多的人了解、接受,就必须利用现代的营销模式,改变传统的运作方式。记得一位观众为上海美术馆的“双年展”的宣传设计了这样一则广告,说刘翔跑到了这里也放慢了脚步。一个好的营销创意就可以产生巨大的宣传效果,所以我们推广文化需要的就是无数这样的独特创意。

    如果把营销模式比作一个新瓶的话,我们希望用新瓶能卖出更多的旧酒。超女就提供了一个新瓶,因此对超女这个节目来说,我是持积极的态度的,因为从营销学角度来说,如何做品牌,超女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所以很值得在推广其他文化时进行研究。只是超女“比赛的策划很不错,可选出来的怎么会是这样的人?”说新瓶装的是劣酒一点不为过。因此,也希望文艺工作者能够抱有一种社会责任意识,引导观众的审美观念,把香醇好酒装进新瓶,来推动大众审美水平的提高。

    最后想说一下令我最为反感的超女合同问题,每个赛区的前20名必须与天娱签订长达8年的合同,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卖身契”。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等,而不同意签约的选手将失去20强的比赛资格,所以才会有“候补选手”的产生,同时也使超女整个比赛的公证性饱受争议。同样是选秀类节目,每年一度香港小姐的前三名只须同TVB签订为期一年的短合同,一年后续不续约再由合同双方商议,而超女的8年长约将很可能使这些追求梦想的少女中的大多数在人生中最灿烂的一段任人摆布,前途尽毁。但愿相关的法律能够尽早规范,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3-9-2006

    由超女引出的话题

    偶尔看了一次超女的比赛,还是重播,总算觉得这是一场有点档次的娱乐节目了,并没有浪费我的时间。选手的特点并非很鲜明,唯一给我留下印象、记住名字的就是在最后时刻被淘汰的唐笑,一直坚持以音乐剧作为自己的特色。对于这类选秀类节目的本身,我在此不想做什么评论,只是和别人讨论到音乐剧和歌剧、感叹大众音乐素养缺失的时候,习惯性的发生了争论。这样的争论不是一次两次了,我都感到麻木了。大多数人总是把学习声乐的人当作另类,对歌剧敬而远之,他们对声乐并不了解,却妄下判断,拒绝美声,拒绝歌剧。所以,我仅希望通过本文能够纠正这些人的一些错误的认识,希望对普及和推动声乐艺术做出些许贡献:
     
    1.唱歌的方法是统一的,并不存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的区别,区别仅在于旋律本身。所以人们喜欢流行音乐的某位歌手,实际上已经是对美声的承认,没有正确的发声方法,或者说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声乐训练,哪会有这种成绩。也有人会说,自己并不讨厌歌剧,只是不喜欢,而一旦让他尝试听一点,死也不肯。我说歌剧是用最科学的发声方法演绎最优美最动听的旋律他偏不信,在没有听过的前提下偏偏要把美声这个根本割裂出去,何其肤浅。
     
    2.不存在“高雅”艺术。有一年,记得“高雅艺术校园行”,上广到同济开交响乐普及专场,出发点是很好的,但宣传的方法我很反感。何为“高雅”?为何声乐、交响乐就是“高雅”的。记得百家讲坛里有位教授说,《诗经》够雅了吧,那也是种田时候唱的歌。所以雅不雅根本不在高低,只在于与心的距离,请不要再用高雅这个词,艺术本是通俗的。海泉(大概是评委,人家文章里看到的)说音乐剧在中国对于大多数音乐人来说都是奢侈品,看到这句话,我想骂他!就是因为这些人将艺术置之高阁,才使之得不到普及、传播!我曾同好几个人说,先别说不喜欢听歌剧,请先听一年,再说喜不喜欢,或者至少要不把一部歌剧听五遍,再下结论。这种说法其实就像留德预备部说,只要你上了我的课,按照我说的做,就一定能通过DSH,这两个没有区别,可偏偏人们只信预备部,不信我,为什么?我不是权威。这是很多人的思维定势,要改变不容易。但我能肯定的是,这些经典音乐流传了几百年,人们依旧百听不厌,这正是这些经典音乐的魅力所在。记得高中时我听的第一部歌剧是徐老师给的《茶花女》,当时听第一遍什么感觉都没,但当到了第三遍、第四遍的时候便爱不释手了,尤其喜爱里面的花腔女高音轻快的曲调、优美的音色。那时,我对歌剧可谓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东西的第一感觉并不能给予一个准确的判断。当我送给你这件如此美妙的礼物时,请不要急着拒绝,相信听过之后你一定会感激我的。
     
    3.人们对歌剧没有兴趣的原因在哪?一是播放的节目档次太低,央视里常出现的那几个中国女高音的豪叫,连我都不愿听,能有多少人喜欢!二是普及的工作做的不好。市场是需要培养的,不花费一些成本怎么可能会立即获得回报?央视把娱乐节目放在最前面的两个频道,把经典艺术放在了最后一个频道,而按照人们的收视习惯,后面的频道自然备受冷落。然而随着媒体的发展,电视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大众传媒,应该担负起这种普及的责任,你不培育这个市场谁来培育?可惜电视台的“领导”自己都是外行。当我们只知道四大音乐剧,三大男高音时,这是一种悲哀,电视传媒难辞其咎!
     
    4.艺术修养对个人的素质有什么价值?我说不清,就好比吃饭时要注重礼仪,筷子不能指着人、吃饭不能有响声一样,做不到饿不死人,更不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这些礼仪应该是人人遵循的。我只知道,在欧洲,钢琴、舞蹈、音乐鉴赏能力是必备的素养,当然,没有这些素养,欧元还是坚挺。所幸的是,上海的家长已经开始注重培养孩子这些我说不清理由的素质了。
     
    说到这里,有人要说我偏激了,总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应该怎么怎么的。没办法,考虑的事情太多,自然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我最没想法的时候就是中学的四年竞赛时期,那时无暇考虑这些问题:P
     
    最后,再次为唐笑感到惋惜,同时也为她始终坚持自己的特色而拍手:D
    附一篇相关的评论,其对《猫》的评价、对音乐剧的定位和我的观点非常相似,只是有些消极
    http://blog.sina.com.cn/u/48543093010005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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